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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21章 农籍,五公五民 (第1/7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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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如果你们不愿变,我们不强迫,强制改造期是有限的,我们的耐心也是有限的。不愿与我们一起,期满出营后,各走各的路就是了。”

“我们北方军,与黄巾军是不一样的。我们与他们是不一样的,可我们与愿意用双手耕耘,收获的你们,是一样的。”

“你们没有罪过,你们只是跟错了人,只是被他们像猪狗一样胁迫,又像蝗虫一样胁迫更多的人,变成了猪狗一样的人。我们就是要强制改造你们这些已经变成了猪狗的东西,让你们重新做人。”

“由于是强制,强就是道理。劳改营是一个强制劳动改造的军营,行的是军法,不是云里雾里的仁慈。我北方军不讲仁慈,但讲信义,说怎么对你们,就怎么对你们。”

“我们的信义,不是自诩仁慈,自诩为你们的父母,其他云里雾里。我们说一是一,我跟你们说下我们的信义。”

“居庸之战被俘者,不分人等老弱,一律服五年苦役。立功者升阶减刑,有罪者减级加期。营中条例就放在那里,是减三月的功,还是加一年的罪,清清楚楚。仁不仁不论,冤不冤不管,反正就按这个执行。”

“五年之后,除犯出营为农,入‘农’籍,在册男丁一律发田一百亩。若出营有妻,在地三年内配妻成户,则户加发五十亩。水旱富瘠地不论,鱼鳞册公示,先出营先挑。”

“营中杂役出营,加发五十亩,大杂役加发一百亩。小队长加发二百亩,中队长五百亩,大队长一千亩,旗队长五千亩,联队长两万亩。”

在坐的两万黄巾战俘一时大哗,却没有左右前后交头接耳,而是本能的“发田百亩?”“有妻多五十亩?”“二百亩?”“两万亩?”惊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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